觀念探討

不願意、不知道、做不到:公益責信的結構困局

不願意、不知道、做不到:公益責信的結構困局

在相同的結構之下,不同條件的 NPO 當然有著不同的能動性、也就是能夠挪騰或選擇的空間。即便 NPO 以「這是結構困境不是我們的問題」為拒絕改變的托詞,利害相關人仍可以校正對於 NPO 的要求及期待,也可以多幾分包容、或投入資源陪伴它們成長(尤其是中小型組織)。

然而僅關注短期的、立即可見的改變是不夠的,因為結構問題才是未來發展的關鍵。利害相關人必須持續在正確的要緊處施予壓力,否則公益部門只會繼續籠罩在相同的結構陰影之下,形成另一種與時代脫節卻又觸碰不得的「千年傳統」。

淺談社會企業的責信

淺談社會企業的責信


(By Anna Lena Schiller (http://annalenaschiller.com/) (Own work) [CC BY-SA 3.0], via Wikimedia Commons

社會企業的熱潮在臺灣方興未艾,自官方定調 2014 為「社會企業元年」並開始投注資源以來,已更為人知且生態圈逐漸成形。社會企業討論重心也逐漸從概念推廣,更深入到如何夯實發展基礎的實務層面,但仍在摸著石頭過河。與此相對,非營利組織(NPO)在臺灣已發展多年,雖然取徑不同,但解決社會問題及解讀公益環境的經驗仍值得借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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