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愛心捐款,是救災還是釀災?

你的愛心捐款,是救災還是釀災?

(photo credit: 96dpi via photopin cc)

重大災難捐款通常本身也是一場災難。對受助者而言過猶不及,對捐款人而言如果發生弊案會有被欺騙的感覺,而對公益團體來說則是當年度募款可能會因此受到嚴重排擠

美國2012年受到颶風Sandy重創,日前觀察重大災難捐款責信的組織Disaster Accountability Project要求紅十字會提出捐款支用情形及說明,美國紅十字會透過律師的回覆是:「這是商業機密(“Trade Secret”)」。
對你沒聽錯,是商業機密。律師表示,被要求提供的資訊包含募款,營運和財務訊息,如果揭露將嚴重損害紅十字會的競爭力,競爭者將可輕易複製其營運模式。
 

災難中的災難

美國中部地震協會以「災難中的災難(“disaster within disaster”)」描述災變中愈幫愈忙的現象,例如民眾自發性捐物或親至災區,反而造成交通壅塞拖慢救援進度。大多數NPO鼓勵大家以捐款替代其他方式,因為緊急物資多可在鄰近購買,且較能符合現地需求。
 
大家一定還記得日本大地震台灣的紅十字會因為撥付捐款太慢遭到質疑。姑且不論是否真有弊端,也有其他公益團體指出,這樣的重大災難短期疏困固然重要,但更需要規畫的是中長期的重建工作,至少需要二到三年的資源投入。因此,將所有捐款一次塞到受災國家或受災戶手上未必是好事,畢竟重建計畫需要時間研擬,而且捐款方也需審慎評估。
 
輕率交付捐款絕不是最好的做法,但卻是捐款人立刻可以感覺自己功德圓滿的方式,便造成了勸募組織的代理問題(也就是身為代理人,專業決策卻與出資人想要的決策不同)。國際高級審計協會即指出,災難性捐款責信受到質疑主因除了資訊太過零碎、可信度不一外,沈重的責信壓力全數落在中介及執行救援機構身上,造成它們無法即時且適切地回應捐款人(因此該協會提出災難捐款的財務表達及審計架構)。當然,這也造成另一種災難中的災難,也就是NPO的公共關係危機。

現金捐款一定比較好嗎?

也有不同的聲音指出,中介機構大象不能跳舞、行政效率差,而且因為後勤行政成本(overhead cost)較高,實際可交付的金額較低。此外,中介機構可能因此獲得過多衝動型的情感捐款,但又不敢明說怕影響將來募款,只好想方設法消化掉或轉移到其他專案,因此可能有潛在的道德風險。

無國界醫生組織在南亞海嘯則樹立另一個典範,募款金額達標後即不再接受捐款。然而此舉卻遭致其他NPO的撻伐,認為這樣會影響它們的募款﹣畢竟無國界醫生組織負責緊急處置、不需要太多資源挹注,且短期就離開,但對其他中長期進駐的單位卻不必然如此。
 
新的整合架構和思維
 
數位文化協會曾在八八風災成立「莫拉克網路災情中心」,並實際協助南部各縣巿政府救援工作,甚至進駐中央防災中心。當時「災難中的災難」是資訊土石流,各式各樣的求助求援緊急訊息在網路世界轟然爆發,而公部門只能以幾線電話應對。筆者當時參與整個過程,並協助製作物資統計表(其實也不過就是google雲端的一個「進銷存表」excel檔)。
 
在資訊工具的協助下,人力、物資的需求和調派不見得像過去一樣愈幫愈忙,但需要一個整合架構將資訊標準化、篩選並結合實體救援作為。這除了需要公部門統籌協調,也需要各NPO放下本位主義坦誠合作(特別是認為自己救難效率比別人高的團體),以免資源無法在短時間有效運用。但坦白說風災過後都快五年了,看不到太多明確的進展。
 
公益團體在勸募災難捐款前最好敘明支用規劃,例如是直接交付當地草根組織,或是分期投入重建,好讓捐款人辨識適合自己的單位,也免生後續的代理問題困擾。目前台灣雖沒有類似Disaster Accountability Project的組織中長期追蹤款項支用情形甚至提出年度報告,但在責信要求隨著資訊科技發達、捐款人意識抬頭下,很難說不會有專門以時間序列觀察NPO跨年度專案的機構出現。
 
捐款人面對重大災難掏出錢包時不妨多點思考,確定愛心是用在自己希望的用途。同時也應該理解災難捐款的複雜性,不鄉愿也不過於苛求。但即便如此,透明的捐款支用情形和計畫仍然是實踐責信的重要關鍵,而且理當向所有利害相關人說明,以商業機密推搪不免令人覺得荒謬—除非紅十字會自認為是商業組織而不是非營利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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